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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民政局(徐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接待、后勤、保密、信息化、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承办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执法监察;承办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四)优抚处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抚恤优待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市抚恤优待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安置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级)
  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办法;指导军供站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六)救灾与社会救助处
  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组织核查灾情及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工作;承办全市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指导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区划地名处  
  研究全市行政区划布局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区域调整及市、县(市)、市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的审核报批;承办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县(市)、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承担行政区划界线界桩管理;参与省、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县(市)、区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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