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推进企业建立自主培训机制;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指导企业智力引进;承担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考试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信息化综合处
承担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信息产业及信息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信息技术引进、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信息产业类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信息产业运营分析工作;按规定开展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协调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开展和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公共基础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管理电子商务认证工作;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信息化推进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信息化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部门的网络互通和业务协同;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推进社会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银行卡产业发展和应用;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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