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产业投资处
承担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授权和分工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督查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转报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指导银企沟通合作与直接融资工作;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承担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工作。
(七)科技与质量处
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负责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承担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工作;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审核、推荐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承担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和推广基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科技经费的管理;组织市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参与审核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评审;推进产学研联合,指导国内外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承担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和交流与合作;指导、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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