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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徐州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上报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负责产学研联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履行电力行业管理职责;制定电力、煤炭有关标准;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军工、民爆、民用船舶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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