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徐州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02号 2010年6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徐州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徐州市中小企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口岸管理与协调、能源规划建设以外的职责,市信息化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1.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 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 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 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 强化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 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 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