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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参与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市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六)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承担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 (十七)绩效管理处
  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十八)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
  (十九)会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二十)监督检查处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二十一)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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