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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经济合作处 (市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合作办公室)
  承担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提出相关政策;负责组织、衔接、落实区域经济发展、对口支援、苏北发展和南北挂钩有关事项;承担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和市际间合作与发展工作;承担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承担市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合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相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审核转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禽业、渔业、气象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参与研究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十)基础产业处
  牵头拟订我市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并衔接平衡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布局;参与编制市综合交通运输和邮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核转报基础产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统筹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工业处
  综合分析、协调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有关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规划战略产业、支柱产业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根据授权和分工,审核转报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审核境外投资项目;拟订全市年度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安排;研究拟订稀土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牵头负责工业方面中央和省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做好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服务业处
  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计划;负责协调、争取、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和组织服务业人才培训,推进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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