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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定期组织职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加强职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知识和技能培训,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职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消防安全技能与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相适应。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一是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二是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梯前室等要设置“三提示”标识。KTV显示屏启动或屏保时应显示防火警示语,火灾情况下,画面应能切换成火灾提示界面。三是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四是新录用的员工必须首先接受消防培训教育,老员工要定期接受消防培训,消防技能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五是要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的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5类场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1年,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2年,5类场所中的一般单位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农村、城市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有条件的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扩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加抵御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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