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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清理政府债务规范投融资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同时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和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完成在建项目后,相关业务予以剥离;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通过撤并、重组、转型等多种形式予以整合;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主要承担竞争性业务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在目前改革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适应新的金融形势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县级融资平台公司撤并、重组、转型工作,原则上保留2到3个公司。将政府可掌控的经营性资源、资产注入公司,形成稳定现金流,实现实体化和市场化;将原有纯公益性的资产、债务和人员进行整合,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债务保全措施,注入土地资源并授予公司土地一级开发权,通过对配置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资本运作,打造专业化经营实体,实现政府性债务转公司债务,推动公司成为有主业、有稳定现金流、有盈利能力、有融资能力的产业实体。

  各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的精简整合工作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并将整合情况报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为切实做好清理政府债务、规范投融资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清理政府债务、规范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云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光溪(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马凤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胡炜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冰晶(市审计局局长)
  王 汉(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洪安(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 彤(市规划局副局长)

  胡志乾(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龙进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

  雷升逵(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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