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自国务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部署,创新务实,扎实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能耗总量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节能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部分地区和单位节能意识还比较薄弱,节能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等问题,节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2010年的节能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好“十二五”节能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市“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38号)精神,现提出2010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深入宣传,切实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一是以2009年为基数,实现节能、节水各4%以上。二是全面建立能耗统计与管理体系,完成2005至2009年的能耗统计和报送工作,实现“十一五”期间节水、节电、节油、节材、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总体水平降低20%的目标任务。三是继续推进节水、节电、节油、节材试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四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全市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