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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版权局):负责昆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必要的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国资委:负责对国有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市工商联:负责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中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督导。

  三、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
  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先行推广,中小企业依次推进的原则,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动全面,逐步推进我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10年4月20日-2010年4月28日)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制定本行业、本辖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提出正版化重点企业建议名单(四城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各报一家企业),上报昆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版权处,联系电话:5310383)。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2010年4月28日-2010年5月20日)

  对确定为2010年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企业发放《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企业对自身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及数量,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必要合法的书面授权使用文件。并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报昆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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