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按照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的要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和呈贡县范围内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按照“有比无好”、“精比粗好”的原则,逐一推行物业管理,以达到“楼盘安全有人管、清洁卫生无死角、绿化管理上档次、物业维修有保障、业主生活创和谐”的目的。具体实现下列目标:
1.2010年8月底,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面应达80%,到2010年底,争取达到100%;
2.2010年8月底,非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提升40%,到2010年底,争取提升到60%,2011年底,实现100%;
3.对目前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分散居住楼、院,要分析原因,创造条件,争取在2010年底,在物业管理覆盖方面有所突破。
二、加快全市物业管理全覆盖的主要任务
(一)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楼盘进行情况调查和建立统计台账。对未实施物业管理楼盘的数量和成因进行调查和落实,将调查所得资料建立分类台账,以便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来推行楼盘的物业管理。
(二)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业主的物业管理需求。创造房屋改造条件,用水、用电、用气条件,设施设备增设条件,场地环境改善条件,保安、保洁、绿化、维修条件,停车、消防安全条件等。通过居住条件的提高和改善,解决无法推行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拉动和引导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转变业主的物业管理观念。
(三)积极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参与未覆盖楼盘物业管理的介入活动。区、县工作组主要开展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区、县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把未覆盖楼盘的情况介绍给企业,并引导企业主动与未覆盖楼盘的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联系;二是把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和愿意扩展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情况整理成册,向未覆盖楼盘的业主进行实力、业绩介绍,让业主或业主代表了解企业,并鼓励业主或业主代表主动和企业联系,争取实施物业管理。
(四)充分发挥和调动楼盘所属单位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区、县工作组要集中力量做好楼盘所属单位的说服动员工作,动员所属单位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同时也要创造条件协助单位实施楼盘的物业管理。
(五)对不具备条件邀请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楼盘,推进业主自治管理。结合业主的意愿和经济条件来实施,指导业主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自管,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