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昆明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昆明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和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对公立医院的功能和服务进行重新定位,通过改革公立医院办医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医药费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昆明地区各级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改革试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功能和服务
修订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2011-2015年),对昆明地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进行调整,逐步实现医院全行业管理。制定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严格控制现有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办常规医疗服务机构。公立医院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将城市一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二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伤残康复、慢性病治疗等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特需病床设置不超过医院床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