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州市律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云律协[2009]20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律师协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云律协[2008]31号)和《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律协[2009]6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在州、市律协认真准备、自评自查的基础上,省律师协会五个考核组于今年3月完成了对16个州、市律师协会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经省律协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了2008年度州市律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见附表)。
二、2008年度考核,各州、市律协考核总评分都在90分以上,成绩均达优秀。其中,曲靖市律协和红河州律协并列第一,玉溪市律协排名第二,文山州律协排名第三。常务理事会决定对曲靖市律协和红河州律协各奖励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对玉溪市律协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对文山州律协奖励人民币八千元,对其他考核成绩优秀的律师协会分别奖励人民币五千元。
虽然16个州、市律协在200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均取得优秀的成绩,但管理工作和联系沟通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党建工作缺乏创新、不按时申报有关报表、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省律协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未及时报告转办投诉案件情况等等。希望各州、市律协在下一步工作中克服缺点,发扬优点,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律协工作的职能作用,为推动云南律师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努力!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二00九年六月四日
附表:
州、市律协200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州市律协 自评分 扣分 加分 考评分 最后得分 排名 成绩
曲 靖 101.46 / 2 103.46 102.46 1 优秀
红 河 99.85 / 1 100.85 100.35 1 优秀
玉 溪 99.94 / / 99.94 99.94 2 优秀
文 山 100.05 / / 99.05 99.80 3 优秀
大 理 98.92 / 1 99.92 99.42 4 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