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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参加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参加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于2010年举办第36、37、38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参训学员为律师事务所在职三级律师,或从事律师工作满五年的现职律师,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坚持正常学习。

  二、培训内容、师资、时间、地点

  (一)培训内容:(1)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与当前我国律师工作专题;(2)侵权责任法专题;(3)律师实务专题;(4)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司法解释及应用专题讲座等。

  培训班还将安排有关参观考察活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

  (二)培训师资:培训班将邀请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两高”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全国律协、公证实务专家,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期 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第36期

2010年5月12日

5月12日-5月21日

北京

第37期

2010年7月28日

7月28日-8月3日

待定

第38期

2010年10月13日

10月13日-10月22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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