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
经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筹备会议研究决定: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暂定于2010年9月下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承办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将以法律服务区域合作的探讨为着眼点,以律师行业和谐发展的研究为目标,论坛主题确定为“区域合作?和谐发展”,下设五个分论坛,分别为: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分论坛;区域法律服务合作分论坛;刑事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分论坛;房地产法律服务创新分论坛;TRIPS协议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分论坛(论文参考题目详见附件)。
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是我国西部各省区律师加强合作,共同促进西部律师事业发展的一次盛会,也是西部律师相互交流、合作的互动平台。按照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组委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此次论坛活动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团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围绕论坛选题撰写论文,参加论坛活动。
二、论文的撰写要求
1、论文撰写可选择论文参考题目撰写,也可根据论坛主题议题自拟论文题目撰写,要求紧扣主题,字数以3000-6000字为宜。
2、论文作者请注明姓名、职务、所在州市、工作单位全称、地址及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论文集仅对参加会议人员免费发放。提交论文未参加会议者,不另行赠送论文集(论文入选的作者除外)。
4、所投稿件应为作者原创,杜绝抄袭,请投稿人洁身自爱,文责自负。
5、本届论坛的论文用于会议交流及公开发行,由广西律师协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刊印出版。论文一经投稿,视为同意授权广西律师协会出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撰写论文的协会会员,请将撰写的论文于2010年7月15日前发至云南省律协邮箱:2009ynlawyers@sina.com。
三、提交论文并经省律协秘书处审核认可的会员,其参加论坛活动的往返交通费(昆明-南宁-昆明)由省律协承担;注册费、住宿费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会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