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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三)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把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高素质创新团队为重点,努力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设河北钢铁研究院、新能源开发研究院、承德钒钛产业研究院等特色产业研发机构,提高重点支撑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为重点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与京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央企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以骨干企业为主体、高端技术产品为导向、产学研结合为主要方式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密切与中关村、亦庄开发区、天津滨海新区等的产业链型合作,将京津的高端人才和高技术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实施与京津共建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工程,重点推进研发设计平台、检测检验平台、信息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科研成果孵化器和产业化加速器建设,强化保定新能源和汽车、唐山运输装备、张家口工程装备、廊坊电子信息、沧州非金属材料、承德合金材料等技术创新能力,为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紧缺型人才的引进机制,推进京津冀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搭建快捷高效的人才交流平台。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注重引进京津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构建高素质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骨干群体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完善人才使用政策,建立与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以期权、期股和要素入股等形式,形成吸引各类人才的长效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利用研发成果创办、领办企业。

  (五)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环京津地区供水体系,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南水北调、引黄入冀等跨流域引水工程、微咸水利用和海水淡化工程、城市中水回用工程实施,尽快形成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再生水联供互补、安全高效的水资源供给和调配系统。加强土地收储与挖潜,提高产业发展供地能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快小型、分散用地向规模化、园区化方向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在搞好现有能源、资源境外合作项目的基础上,通过控股、参股、股权置换、直接投资等方式,与能源资源丰富的省区及境外区域合作开发铁矿、煤矿、原油、森林等资源,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载体,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域外、境外能源资源供应基地,提高利用“两种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六)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在巩固提升环京津地区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拓展服务空间。适应京津城市发展空间扩大的需要,重点加强涿州、廊坊市区和燕郊、承德市区、怀来、青县等热点地域的房地产开发,尽快建成对京津城市中上阶层有吸引力的现代化居住社区、老年公寓区和高端别墅区;针对环京津地区与京津两市在普教、技教和职教上形成的梯度差,有针对性地加强廊坊、保定、沧州和唐山毗邻京津地区的中级教育设施建设,大幅度提升对京津城市居民的教育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与京津在医疗领域的合作,尽快承担起京津两市专业、配套和辅助医疗职能,重点在廊坊、承德、保北、沧北地区加强特色医疗、保健医疗、康复医疗设施的建设和服务,努力把环京津地区医疗、保健、康体服务业培育发展成为优势服务产业。

  (七)知名品牌工程建设。

  组织实施区域名城、名品等培育行动计划,从全省重点产业聚集区、特色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中,筛选确定100项左右有发展前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集中力量加大优质和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支持力度,培育打造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使之成为代表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名片”。大力推进地理标志性知名商标、品牌和名片建设,在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拓展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商标的合作开发领域和方式,通过名牌带动,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行业话语权的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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