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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 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八日

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为确保完成今年我区8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同时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滚动管理机制的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造扩建工程等84个项目增补列入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列入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84项,总投资8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1亿元。其中,增补新开工重大项目58项,总投资5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1亿元;增补前期工作重大项目26项,总投资357亿元。

  二、前期工作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同属自治区重大项目,项目组织推进工作要求及项目各项审批、土地指标安排等激励政策均一致。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开工条件,确保增补的新开工重大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力争增补的前期工作重大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三、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定期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2010年第一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2.2010年第一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前期工作)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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