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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宁波市“清风和韵”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宁波市“清风和韵”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迎接浙江省第三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比赛和第二届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赛,根据中共宁波市纪委、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发文的《关于举办宁波市“清风和韵”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甬纪发[2010]6号)文件及中共宁波市司法局纪委(甬司纪[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参加此次书画摄影大赛要求和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本次大赛由中共宁波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主办,市廉政研究会、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和宁波美术馆承办。
  (二)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唐一军和市委常务、市委宣传部部长宋伟担任顾问;市纪委副书记张文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桂娣、市文联党组书记李浙杭任组委会主任,市纪委常务李鸣皋、市文联副主席周静书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兼评奖办公室)。
  二、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作品应以反腐倡廉为主题,表现和反映廉政、爱国、爱民、爱岗、敬业、公平、公正、诚信、和谐、新风、正气等内容,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艺术精湛,寓意深远。
  (二)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包括书法、国画、漫画和摄影,提倡风格多样。书法、国画作品尺寸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草书、隶书作品应附释文。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cm×60cm,黑白、彩色均可。摄影作品要求为10寸精放片。来稿无需装裱制作。送展作品再展后统一退后。
  (三)作品评奖:参赛作品评奖坚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各奖项由评委会评定,由组委会公布。评委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将和优秀将作品150件左右,并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并出版参赛作品集,适事举办作品展览。市局还将对获奖作品和其他参赛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作品选送:应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于6月4日前送寄至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47号3号楼303室),邮编:315020,联系人:印剑萍,联系电话:87296866。
  (五)举办单位对送展的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按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和选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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