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司法部“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宁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司法部“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举办第三十六 三十七 三十八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司办通【2010】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报名。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于2010年举办第36、37、38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律师事务所在职三级律师或从事律师工作满五年的现职律师,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坚持正常学习。
  二、培训内容、师资、时间及名额分配
  1、培训内容:(1)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与当前我国律师、公证工作专题;(2)侵权责任立法专题;(3)律师公证员实务专题;(4)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司法解释及应用专题讲座等。
  培训班还将安排有关参观考察活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
  2、师资:培训班将邀请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两高”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全国律协、高校知名教授授课。
  3、时间、地点:

期数报到时间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第36期2010年5月12日5月12日-5月21日北京
第37期2010年7月28日7月28日-8月3日待定
第38期2010年10月13日10月13日-10月22日北京


  4、分配名额
  第三十六期:浙江省共5名;
  第三十七期:浙江省共3名;
  第三十八期:浙江省共4名
  三、报名、入学方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