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来我厅办事、来电遇到并垂询的第一个人(首问责任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负责任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主动亮明身份、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处(室、局、站)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办事人员指明承办部门的位置及“办事直通车”联络员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五)厅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江西省农业厅限时办结制度
为强化厅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
(二)对各类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时限办理;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以及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结;能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三)对“直通车”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需求和办理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尽量缩短办结时间,力争做到即时办理,实现在省里规定的时限上再提速。
(四)对于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向办事人员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待材料补齐后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