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继续坚持重大敏感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代理工作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围绕律师业务的开展,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要广泛参与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8、大力加强协会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逐步把律协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调整充实其人员力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制定《西安市律师协会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继续坚持会长轮流值班制度和常务理事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述职制度,建立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对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实行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9、切实加强行规体系建设,通过制定业务规范指引、法律格式文书、行业服务标准、惩戒规则和其他行业规定,严格规范律师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
10、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高效、务实、精干”为原则,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为目标,大力加强协会秘书处的队伍建设、工作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筹划购买协会办公用房,使协会成为广大律师信赖、拥护、支持的“律师之家”,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律协秘书处与律师管理处的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律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不断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11、按照“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健全完善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及方式、方法。每年每名律师的专业培训课时不得少于40小时。注重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对行业战略发展的研究和探讨,制定课题规划,有计划、分体系地研究解决具体业务问题,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广大律师业务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
12、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通过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载体,充实培训内容,采用理论研讨、专家讲座、业务交流、考察深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法律法规及年轻律师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大批年青律师尽快成长,帮助青年律师由业务资源匮乏到充实的转变,业务能力由弱到强的提升,业务收入由低到高的跨越,真正实现业内和谐。通过教育培训,促进律师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充实,提高律师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出更多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增强服务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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