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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自墨西哥爆发甲型H1N1流感以来,我国四川、山东、北京等地先后发生数例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为保障我市律师身体健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现将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知识和预防措施通知如下:

  一、甲型H1N1流感临床表现

  甲型H1N1流感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腋温≥37.5℃)、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疼、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加重。病人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1-4天。

  二、具体预防措施

  1、除必要者外,应减少或避免赴有关地区出差、出行,以防范疫情风险;

  2、减少或避免前往本市人群拥挤或公众集会场所;

  3、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卫生习惯,增强身体免疫力;

  4、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尽早就诊,并避免与家人和他人密切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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