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市政府“双月一课”学习活动中,增加法制讲座的比重;根据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府管理的需要,组织安排专题法制讲座;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市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要安排依法行政的内容。健全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对全市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轮训,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学院)
4.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述职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制度。对拟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重要执法岗位和从事法制工作的岗位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依据。依法行政作为领导干部德、能、绩的重要内容,应当在领导干部述职中一并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
5.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增加公务员考试中相关法律知识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
6.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三至五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及各相关部门)
7.营造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市普法办要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对行政机关普法学法的考核要增加依法行政内容的比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8.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收费项目定期清理制度,每二到三年对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许可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