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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严格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有事不议、无事乱议、先收后批,批少收多”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6、修建通村公路是否存在向农民摊派集资的现象。

  7、是否擅自出台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涉农收费是否实行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是否实行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是否按规定发放到位。

  二、检查时间

  5月11日至5月23日市委市政府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2008年以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涉农收费情况开展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组织专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全市检查的迎检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检查,不留死角。由市综改办牵头,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检查,检查活动按照乡镇数的30%进行抽查,每个乡镇不少于两个村,每个村不少于10个农户。各县(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组、逐户进行检查,要按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涉农收费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进村入户要填写相关表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办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欠发的补助资金,要及时补发到位;抵扣的资金,必须进行清算;挤占挪用的资金,必须归还到位;违反规定向农民收取的费用,要全额清退。对违纪违法的责任人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市)区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检查整改工作指导督办,及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建立健全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四)各县(市)区在5月20日前将检查整改报告报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检查组于5月25日前形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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