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一代办”改革工作的意见
(2009年6月3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我市开展了以各审批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审批业务骨干向“窗口”集中,由“窗口”全程代办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为内容的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一代办”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在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审批效率,提升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继续巩固和深化“两集中一代办”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我市“三大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窗口”集中
所有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前提条件。各有关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对外服务工作集中到一个科室,将该科室的审批人员派驻中心“窗口”工作,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审批(服务)事项,发放办结文书。对少数因受场地限制、或针对特殊办事对象的审批事项,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可暂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但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仍要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二、按照“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的要求,将部门审批业务骨干向“窗口”集中
“窗口”是职能部门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机构,是代表本部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接受相关咨询的服务场所。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是决定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好坏的关键。各部门要按“服务态度好、业务素质强”的要求,将审批业务骨干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为实行“两集中一代办”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应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对在窗口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评价好,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向派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提拔和重用。各职能部门要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后勤保障,切实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按照“一窗对外,限时办结,协调相关,全程监督”的要求,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