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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决定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民营经济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黄石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招商引资、优化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全市民营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贡献份额大幅增加,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市广大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不断拼搏奋进的进取精神,坚定信心,艰苦创业,克难奋进,为黄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考察公示,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吴少勋等58名同志黄石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荣称号(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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