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和工作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2.对安全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部署、实施情况;

  3.对施工现场检查的覆盖面、频次和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4.文明施工监管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建筑、市政施工企业

  1.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3.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安全总监以及设立设备监管机构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1.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二等(含二等)以上的单位工程项目设立专职项目安全负责人,在二等以下的单位工程项目设立兼职项目安全负责人情况;

  2.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规定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案及审批、执行情况;

  3.施工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及对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审查等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5.施工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其它安全生产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5月):各区、县(市)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尤其是各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检自查,制定消除隐患措施,监督落实隐患整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