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和《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中央从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大多与项目决策权、审批权和资金管理使用权不公开、不透明密切相关。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保障机制是我们从体制上解决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肩负着先行先试,摸索总结,逐步推广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保障机制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的两大类保障性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的内容、范围、程序,堵塞工作的漏洞和不足,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的长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部门负责、有效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和信息互通、查漏补缺、考监结合的思路,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性制度。

  (一)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报送制度,实现政府内部相关部门(行业部门之间、行业部门与信息中心、行业部门与监督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对社会的公开;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考评及公共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和监督,督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确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保证信息公开的长效性。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将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作为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考评及公共监督制度。市监察局要针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信息失真或公开不及时的行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要根据中央、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建立本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报送制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