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电子政务综合应用效能,深入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在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我市在2009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全国TD-SCDMA 3G电子政务应用试点城市(以下简称“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肯定。但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还存在着管理分散、分割建设、规范和标准不一、重复建设等现象,不仅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还造成信息资源不能及时共享和公开,严重制约了我市电子政务的发展。
市政府决定以建设电子政务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秩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建设“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三大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信息共享为目的,按照“在建设中实现整合、在整合中实现共享”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级建设,构建网络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安全支撑平台、监控平台、地理信息系统(GIS)、互联网门户平台等七大共享平台。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充分应用共享平台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开展专业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不得重复建设。
(二)工作任务
1.建设网络平台。以市电子政务网为基础,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互联”的要求进行扩展和延伸,逐步形成市、县(市、区)、镇(街办)三级电子政务骨干网。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租用运营商传输通道,提供技术保障,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各级、各部门共享市级骨干网络,开展网络延伸和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2.建设应用支撑平台。以电子政务门户为基础,建设好业务支撑体系和共性应用系统。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目录、制定交换、安全、应用和接口等全市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信息网络标准化、网络与接口标准化、信息流程标准化。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按照市里统一的标准规范建设,已建系统逐步整合,实现异构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