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消防监管模式。2010年,积极探索“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2011年,全面实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2012年前,制定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出台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配合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建立全市资源共享的消防监督业务办公平台,实现各级消防行政许可申报、审批、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全部网上流转和动态全程监控,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执法透明度;制订各类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落实;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员”和“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单位”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2010年,开展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研究制定《黄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范畴,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3.拓展消防安全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开展“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和“消防形象大使率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到2012年,建成市、县(市、区)级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是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0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村庄、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