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印发)
为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黄石市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
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贯彻实施《
消防法》为主线,以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能力、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管理;对“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精心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