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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现资质管理的“三个延伸”。一是由静态的资质审查延伸到施工现场、工程建设的跟踪审查,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二是由企业资格素质审核延伸到企业中重要人员、业务骨干的审查和考评,将人员的考评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专业人员管理数据库。在处罚企业不良行为时,企业重要职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形成人企共管、责任共担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由企业注册管理延伸到翻牌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关联性审评,实行跟踪问效,防止存在不良行为和失信 企业逃脱责任。
  四、评价范围
  在哈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五、组织机构
  成立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
  主 任:吴向阳 市建委总工程师
  成 员:市建委建管处、企业站、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
  评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哈尔滨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主 任:沙 克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孙连军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伊红男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  员: 董振成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混凝土管理科科长
  高 扬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综合办主任
  王明晶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检查二科科长
  方 明 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检查一科科长
  办公室地址:南岗区文景街108号;电话:86251338;联系人:董振成 肖刚。
  六、评价时间
  2009年5月20日-2009年6月30日。
  七、评价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起草实施方案,召开预拌混凝土企业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参评企业依据《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规定,准备参评材料。
  (二)实施阶段(5月25日至6月30日)。分企业自评和行业考评两个阶段。一是5月25日至6月1日为企业自评阶段,各企业按照《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规定,认真开展自评,并于6月1日前将自评结果和相关资料报评价委员会办公室。二是6月1日至6月28日为行业考评阶段,评价委员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行业信用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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