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0]4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
除按鲁财企[2010]41号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4、项目单位基木情况和财务状况;
5、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木、机构组织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时间及要求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要尽快沟通、协商一致、共同审核,选择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于7月14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式四份、统一盖(县(市)区、财政局、安委会办公室印章)后,分别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申报单位上报材料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
市属项目由市安监局各有关处室按职能范围提报,每处室限报2-3个项目,请于7月12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局办公室,市财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企业处 姜玉忠、经五路169号财税大厦19楼1901室,电话:87949077 15153166139
市安委会办公室 周传杰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4层D1401房间,电话:66608351 13075363657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附件:
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目类别: 编号: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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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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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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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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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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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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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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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财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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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省级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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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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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规划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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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年度投入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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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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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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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规划建设具体内容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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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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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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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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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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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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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额度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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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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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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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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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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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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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进度
| 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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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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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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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束验收情况
| 项目建设及效果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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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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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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