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建筑施工企业资格素质及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5.2009年和2010年新办建筑施工企业,其工程结算收入不列为评价内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资格素质及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建委企管站、建管处、质监站、安全站、招标办、造价站负责人及各区、县(市)建设局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地址:道里区地文街2号,联系电话:84613895)。
  四、信用等级的设定
  此次建筑施工企业资格素质及行业信用评价设五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75分为合格,74-65分为基本合格,64分以下为不合格企业。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价的企业,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五、企业应提交的审查资料
  (一)综合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近3年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6.缴纳税费票据(原件)。
  (二)企业人员(包括增项资质对专业人员的要求)
  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2.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原件);
  3.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原件);
  4.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保险凭证(原件);
  5.劳务企业作业人员上岗证、劳务队长岗位证(原件);
  以上人员证书需同网上填报的一致。
  (三)工程业绩(包括增项资质的业绩要求)
  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度的工程业绩和2009年度在国外、省外、市外承担工程的业绩材料
  1.工程合同(原件);
  2.中标通知书(原件);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原件);
  4.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统计年报。
  (四)附加指标中技术进步与创新能力
  2009年度获得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对上年度获得优秀企业的,需提供获得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