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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费及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费及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费及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陕律发〔2010〕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费及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及个人会费缴纳标准

  (一)团体会费
  1、市直律师事务所和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8000元。
  2、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5000元。
  3、户县、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2000元。

  (二)个人会费
  1、市直律师事务所和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800元。
  2、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600元。
  3、户县、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200元。

  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
  1、每名执业律师保险费用为110元,并继续按照市律协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仍由参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承担100元,市律协承担10元;
  2、保险期限:2010年2月21日零时起至2011年2月20 日24时至;
  3、实习律师不参加保险。

  三、要求
  1、各所要认真填写《年度会费缴纳登记表》、《陕西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名单》,要求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并加盖公章。

  2、各所接到通知后,务必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会费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一次性直接汇入市律协账户(账号附后),将《年度会费缴纳登记表》、《陕西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名单》交市律协秘书处。

  开 户 行:莲湖联社唐延路分社
  户   名:西安市律师协会
  账   号:2701052401201000002741
  联系人:张利红
  电 话:88637402

  附件:1、年度会费缴纳登记表
  2、陕西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名单

西安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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