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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优秀刑事辩护(代理)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优秀刑事辩护(代理)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律协发〔2010〕6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总结交流刑事业务经验,促进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水平的提升,推动律师辩护(代理)业务的发展,根据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西安市律师协会优秀刑事辩护(代理)律师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律协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优秀刑事辩护(代理)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5年1月1日以来我市律师承办的各类各审级的刑事案件辩护(代理)业务(包含一审、二审、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

  二、奖项设置
  “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15名;
  “优秀刑事代理律师奖”5名。

  三、申报条件
  1、连续执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执业律师;
  2、近两年完成了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考核任务;
  3、近五年内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现象;
  4、办理刑事辩护或代理业务业绩较为突出,且有典型案例的律师;

  四、评选标准
  1、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充分调取和运用证据,案卷材料齐全;
  2、运用和诠释法律、法规准确、全面;
  3、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能力较强、机智灵活、思路清晰;
  4、法律文书质量高,表达到位、准确、生动、鲜明,有说服力和影响力;
  5、业务操作到位、合法,无差错、无遗漏,案件效果显著。

  五、评选步骤
  1、初评程序: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选,初评工作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
  2、公示程序:对初评结果在“西安律师网”上向社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公示,公示期自2010年8月30日至9月30 日,各律师事务所可于 9月15 日前对初评结果提出意见;
  3、总评程序:由市律协组成11人的总评委员会,以分数高低确定获奖人员,总评工作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获奖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律师网”上公布,市律协将适时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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