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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从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前,要着重在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四、争创活动的方法步骤

  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动员部署。市局党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后,各区县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意见,推动本地区和本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学习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活动载体。

  (三)公开承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律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领导点评。各区县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师协会党委负责人适时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群众评议。各区县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师协会党委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六)评选表彰。各区县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师协会党委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012年“七一”前夕,省厅和市局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五、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区县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委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责任。各区县司法局、市直各所党支部都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局已成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宏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省民担任,成员有孙彦庭、王向斌、梁国安、姚子奇。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向斌担任,成员有刘宏、李涛、马亚茹、王宁、高洁。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负责对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要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活动的进度、问题和对策,争取当地党委的重视与支持。要加强与上级指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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