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违法违规记录公告制度,对建设(开发)、建筑、监理等企业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停止从业资格、信用评价不合格、出现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资质管理、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或是司法等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是限制从业的,及时予以公告,限制其在哈从业。对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歧视和排斥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投标代理机构越级代理、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的行为,评标专家不遵守评标纪律、不公正履行职责、泄漏评标内容、打“人情分”、拉“关系票”的行为,依法在信用平台上公布。
八、开发应用网上监管办公系统,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一)以投标报名工作为起点,开发应用招投标监管工作网络办公系统,系统涵盖自招标信息、招标登记、公告发布、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直至中标公示所有招投标交易环节,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遏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发生。
(二)全面推行经济标电子评标,提高经济标评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市国有投资施工项目范围内全面实行经济标电子评标,商务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报价、措施项目报价等全部实行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在经济标开标同时,由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开发单位技术人员在开标现场将投标光盘导入评标系统,评标委员会指派评委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进行评分计算,评标委员会对计算机评审结果负责,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开发单位派专门技术人员到场提供技术支持,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减少投标人投诉。
(三)推进工程招投标活动电子化进程,逐步实现招标工程的《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工程图纸通过“哈尔滨市建设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布,投标人自由下载,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投标活动。
九、推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改进评标内容和方式
(一)规范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文件编制水平。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 ,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
(三)对采用通用技术,性能和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依法招标工程项目,实行技术标合格制评审的方式进行技术标评标。按照两阶段开标评标方式,凡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再进行经济标评审,按经济标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