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今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司法部已于3月1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出了部署。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省厅将于3月下旬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对全省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区)要于4月上旬前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制定好实施方案。4月10日前,各律师事务所要将活动方案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层层上报活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
第二阶段:学习讨论(4月中旬至9月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辅导、座谈等形式,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规定内容。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围绕重点讨论内容,开展讨论、剖析、查摆,找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本阶段,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执业律师重点学习司法部编印的《律师队伍建设资料汇编》和司法部及全国律协关于李庄案件情况的通报,弄清李庄案件的事实真相,深刻剖析案件性质及其危害,对汲取李庄案件教训,端正执业思想,依法执业提出要求。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0月-12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开展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完成警示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达到警示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12月份,各律师事务所要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五、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引导律师队伍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确保律师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并迅速进行工作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检查督促辖区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保证警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司法部和省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在第二阶段期间,省厅将召开座谈会,汇报总结交流各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司法部和省厅将进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