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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维护农民权益、服务农村法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维护农民权益、服务农村法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协、县律师事务所:

  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将农村工作作为当前经济时期的战略性问题提到议事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宗旨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优化生产关系,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律师介入农村法律服务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二00九年四月出台的《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县域律师参与“三农”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地域优势,全面推动县域律师参与农村法治建设,我会根据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要求和安排,面向全省县域律师事务所,征集“维护农民权益、服务农村法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希望各市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现将征集优秀案例活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省各县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各市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1、案例内容要围绕农村法治热点问题,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房屋、环保、村集体资产处理等方面的案例均可。

  2、办案律师要通过案例分析方式提交参评案例,案例分析撰写格式要求如下:

  包括标题、本案焦点、案情简介、办案经过、法律分析与建议、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

  3、字数:3000?5000字,并在案例左上角注明“优秀三农案例评选”字样。

  4、案例提交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电子版

  发送至sxlsalpx@126.com电子邮箱,纸质版邮寄陕西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5、征集“维护农民权益、服务农村法治”优秀案例的截稿日期为:二0一0年七月三十一日。

  三、 评审标准和程序

  1、标准:案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案件事实、

  法律适用、办案技巧、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有亮点;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促进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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