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加社保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为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参保情况,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填写《律师参加社保情况调查问卷》,并于6月1日前报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将根据调查情况,报请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理顺、规范律师事务所参保渠道,切实解决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全省律师事业良性循环发展。
联系人:张雯 029-87414917 87426006(传真)
邮 箱:slxhyb@126.com
二0一0年五月四日
律师参加社保情况调查问卷
律师事务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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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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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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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
| 人
| 实习律师
| 人
| 辅助人员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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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类型
| 国资所□
| 合伙所□
| 个人所□
| 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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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情况
| □已参保 □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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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
|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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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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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途径
(详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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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原因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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