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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评选表彰“五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的通知


  4、在执业中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表彰名额

  “五好”党支部4个,优秀律师党员10名。

  四、评选方法

  “五好”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主管司法局审核,市律协党委进行考核验收;优秀律师党员由各党支部按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6评选推荐候选人,党员总数不满6人的支部评选推荐1名优秀律师党员候选人,由主管司法局审核,经市律协党委研究后报市局党组进行表彰奖励。

  五、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1、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2、事迹材料(申报“五好”党支部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申报优秀律师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要求事迹写实,内容翔实,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至ylsfzyp@163.com。3、候选人二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请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高度重视这次“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评选,并于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律师科)。

  附:1、榆林市 “五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报审批表

  2、榆林市优秀律师党员申报审批表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榆林市“五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报表

  申报时间:

律师事务所名称

 

支部书记

 

支部成立时间

 

党员人数

 

支部主任

 

律师人数

 

联系电话

 

 

县区司法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律协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局党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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