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开展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
《突发事件应对法》),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公众避险救助的能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鄂政办发电〔2009〕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民生,关爱生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二)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以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等。
(三)宣传介绍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避险救助常识。
三、宣传形式
(一)在十堰电视台、十堰电台、《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政务网、秦楚网上开展专栏、专版、专刊,可以通过专家访谈、典型事件剖析、知识短片等生动活动泼的形式,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总结推广应急管理先进经验,推动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二)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利用手机短信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普及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