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阜城文庙大成殿保护维修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81号)
衡水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阜城文庙大成殿保护维修方案>进行审批的请示》(衡文物字〔20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
二、设计方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进一步对平面布局、原建筑规模、现存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调整总平面,提出今后的整治建议。现维修图纸总平面纹理收缩过大;同时应确定大成殿是否有月台,如有,应调整设计。
2、现门楼设计形制不当,应确认文庙大门形式,采取附件方式调整大门设计。
3、对于保护范围内的拟建管理用房,应尽量采取原建筑复建方式,使格局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