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同推进。财政、农业、畜牧、林业、金融、水利、气象、宣传和保监等部门应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救助政策、其他支农惠农政策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机制,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主要内容
2010年,我省实行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险种包括水稻、棉花、油菜种植保险和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养殖保险以及森林保险。按照财政部今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农业保险各险种主要内容如下:
1、水稻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倒伏、根系枯萎或死亡。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180元,分蘖拔节期为240元,成熟期为280元。
保险费率:6%,即每亩收取保费16.8元。
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州)财政补贴不少于上年应补贴基数、县(市、区)财政补贴在市州补贴基础上补足10%,省直管县(市)今年新增扩面部分由县(市)财政补贴10%,湘西自治州与非省直管县(区)扩面部分仍由市(州)、县(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不少于10%。其余保费由农户、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2、棉花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额:每亩苗期为150元,蕾铃期为250元,吐絮期为300元。
保险费率:8%,即每亩收取保费24元。
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州)财政补贴不少于上年应补贴基数、县(市、区)财政补贴在市州补贴基础上补足10%,省直管县(市)今年新增扩面部分由县(市)财政补贴10%,湘西自治州与非省直管县(区)扩面部分仍由市(州)、县(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不少于10%。其余保费由农户、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3、油菜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死苗、死杆、倒伏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