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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用正确舆论导向激励社会进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三贴近”原则,加强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以十堰日报、十堰广播电台、十堰电视台和秦楚网为主体,整合市内各种新闻传媒资源,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使其成为拥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竞争力的优势媒体。高度重视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完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上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坚持真实客观、公开透明原则,做好公共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新闻阅评、出版审读、视听评议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提高舆论引导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6、实施文化形象提升工程。
  打造十堰形象标识。认真研究城市文化积淀,不断强化城市文化意识,开展十堰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评选活动,建设十堰城市形象宣传雕塑群,打造十堰城市形象识别系统。新建一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大型建筑和文化景观,建设十堰大剧院、十堰传媒大厦。
  强化十堰形象宣传。开辟十堰城市形象宣传专区,凸显十堰武当文化、汽车文化、秦巴文化特色。创办中国武当国际道教学院,加强武当功夫团对外交流,推进武当武术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打造一批具有武当文化印记的优秀文艺精品。设立车城市民汽车日,建设汽车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中国(十堰)汽车文化节,打造中国现代汽车文化之都。以民歌、民间故事和民间工艺为重点,建立民俗文化标本区;以太极湖、桃花源、野人谷、汉水河谷为代表,建设山水文化示范区;以文化寻源为主题,建设汉文化保护区。
  7、实施文化民生建设工程。
  强力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实现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着力实施群众文化繁荣工程。大力培育“车城风·山水情”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欢乐广场”、“欢乐社区”、“欢乐校园”、“欢乐庭院”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鼓励企事业单位领办文艺表演团体,引导其发挥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市直部门兴办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其抓住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城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规划建立党报阅报栏、售报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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