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发〔2010〕6号 2010年3月1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加快文化建设与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全市上下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建设成就显著。进一步加快十堰发展,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文化是“软实力”,也是“原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先进的理念、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3、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用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源泉,积极创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和机制体制,革除束缚文化生产力的体制性障碍,增强文化自身的发展活力,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深化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统筹文化精品创作与群众文化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