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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避暑山庄安防系统(山区部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避暑山庄安防系统(山区部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冀文物发〔2010〕102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避暑山庄安防系统(山区部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专家审核论证,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
进一步核对相关标准,增强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二、
避雷器的数量应立足满足避雷效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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