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避暑山庄内蒙古包整修项目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避暑山庄内蒙古包整修项目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06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整修蒙古包度假村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0〕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避暑山庄内蒙古包,为避暑山庄内重要的接待场所。我局同意你局意见,对蒙古包进行现状整修。整修后的建筑风格和色彩应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整修工程方案由你局核准后实施。工程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