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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避暑山庄内蒙古包整修项目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避暑山庄内蒙古包整修项目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06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整修蒙古包度假村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0〕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避暑山庄内蒙古包,为避暑山庄内重要的接待场所。我局同意你局意见,对蒙古包进行现状整修。整修后的建筑风格和色彩应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整修工程方案由你局核准后实施。工程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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